登记机关:河北省民政厅
成立时间:2012年3月12日
宗 旨:
团结带领全体会员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以毛泽东思想,邓小平理论,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.
本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,以弘扬传统文化教育为宗旨,围绕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开发、教育宣传、对外交流等广泛开展活动。为传承中华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,推动河北的传统文化教育事业,促进河北文化产业发展,为文旅产业赋能。
业务范围(一)协助政府做好传统文化工作的整体规划与研究;做好各分会、各分支机构的规划设立及业务指导、规范工作,保障全省传统文化工作沿着积极、有序、健康的轨道发展。
(二)重视发现和培养传统文化人才。培养社会需要的传统文化教育工作者,为我省传统文化宣传推广提供人才保障。
(三)积极引导社会力量,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深入研究和产业开发,兴办文化事业;整理编辑出版文化典籍,有关图书文献,制作音像制品,影视作品,动漫作品,创作演艺节目,出版发行会刊等。
(四)为会员提供科研课题、学术方向、咨询信息和业内咨询服务;组织会员参观、考察或举办讲座、讲演、专题研讨,普及传统文化科研成果。
(五)建设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、教育培训基地,开展多种形式的传统文化教育培训;举办传统文化的展览展示,推动文化名人纪念场所建设;深入挖掘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内涵,整理开发民间优秀传统文化遗产;保护、传承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(六)建立传统文化网站,创办电子会刊,开展传统文化典籍资源数字化工作。
(七)广泛联系省内外、国内外业内人士,开展对外文化交流、互访、考察等活动,组织设立对外文化交流咨询服务机构,促进会员与同业间联系、联络和交流合作。
(八)教育和鼓励会员加强自身修养,做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。热爱、关心社会公益事业,积极投身和捐赠社会公益事业建设,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活动。积极将诚信自律纳入到研究会各项工作中,建立会员诚信自律守则,推行实施诚信失职惩戒工作机制与规范。
(九)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。组织国学专家、文化名人、道德模范和践行传统文化的示范者举办传统文化公益讲座、论坛、报告会、巡回演讲等活动。
(十)承办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。
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,依法经批准后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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